各委托单位:根据舟建发[2017]109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》的规定,自2017年8月1日起,检测机构新承接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登记,检测机构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舟山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监管平台上办理项目登记,并录入工程项目、检测合同等相关信息。 根据文件要求,请相关单位前往本公司办理委托检测项目时及时签订“建筑工程检测合同”,便于公司进行项目登记。
舟山鲁班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
2017年7月31日